近日,成都某公司來電話詢問:我公司是一家從事勞務派遣服務公司,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有用工單位需要,就將他們派往用工單位工作,用工單位向我公司支付勞務費用,我公司再向員工支付工資。請問:我公司除了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外,對勞動者還有其他義務嗎? 就成都某公司提出的問題,本報政策咨詢室特邀請四川得道律師事務所劉東律師答復如下: 關于勞務派遣,又稱 “勞動派遣”、“人才派遣”、“人才租賃”等。勞務派遣是派遣單位根據接受單位的要求,與接受單位簽訂派遣協議,將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派往接受單位,受派勞動者在接受單位的指揮和管理下提供勞動,派遣單位從接受單位獲取勞務費,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特殊勞動關系。勞務派遣用工方式隨著2008年1月1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正式以合法的方式進入我們的勞動生活。作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一種打破傳統勞動關系的新型人力資源配置方式,是知識經濟下新型勞動分工的體現,也是人力資源管理理論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在一定程度上整合了社會的勞動資源,促進了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但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幾年以來,勞務派遣用工方式出現了一些與立法本意相勃的現象;使得勞務派遣制度的消極影響在濫用中暴露無遺。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此條規定了勞務派遣單位的義務,即告知義務、工資支付義務、禁止收費義務。另外,實踐中由于貧困的地區,勞動力往往過剩,有的 天津浩宇通勞務派遣從貧困地區招收勞動者,派遣到經濟發達地區的用工單位工作,勞務派遣公司從用工單位處拿的是按經濟發達地區的工資標準計算的工資,而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則按照貧困地區的工資標準計算,利用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工資標準差別大,賺取其中差價,侵害勞動者利益,勞動合同法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天津勞務派遣|天津勞務外包|天津臨時工|天津寒假工|天津暑假工|天津開發區勞務派遣公司|塘沽勞務派遣公司|天津人力資源外包|天津生產線外包分包 招聘人才 招聘網 招聘會 招聘信息 臨時工 招聘操作工 學生代理 !歡迎有資源的社會工頭、學生代理、各大院校組織前來報名。 聯系人:張助理 聯系電話:13502091003 郵箱:18253471861@163.com 地址:天津開發區第一大街洞庭路10號 更多相關勞務派遣信息參看——http://www.haoyutonghr.com 更多相關勞務派遣信息參看——http://www.whowhere.cc
|